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26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制定实施《湖南信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布的机构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和实施。制定实施《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对校园网公开信息的审查程序、公布的途径进行了刚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管理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注重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发挥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学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等各类渠道,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提高学校各类电子信息平台消息发布效能,及时更新学校官方网站信息,特别是对重点、热点人事、财务的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及时公开。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学校与湖南教育频道、湖南日报、三湘都市等媒体报开展深度合作,围绕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如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就业招聘会、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国家级奖助学金评选、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生品牌社团等开展专题报道。
(三)推进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学校编制起草《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教职工工资改革方案》、《学校免费幼儿园的管理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均通过OA系统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将信息发送给全体师生员工,广泛听取学校教职工的意见,随时搜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中意见和建议,明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督导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工作落到实处。信息公开载体责任到人,专人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媒介运行无误。为发现不足,查漏补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每学期、每年形成工作总结,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董事会领导、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教学管理:学校校历、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4、科研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
5、招生工作:招生章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等;
6、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7、学校党建工作:重要法规、党员发展、组织建设、统战工作、两学一做;
8、学校人事工作: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9、学校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
10、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对外交流与合作交流情况;
12、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学校网站、信息平台。通过湖南信息学校校园网、湖南信息学校贴吧、湖南信息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手机信息、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校务办公系统(OA系统)。文件、会议纪要、学校简报、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通过将规章制度汇集成《制度汇编》,将学校通知、公告等信息通过分发到每个单位和部门,使全体教职员工了解学校各项制度,及时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3、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坚持以教代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重要载体,健全教代会制度,明确规定教代会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
4、健全学生参与信息公开的有效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学校网站、校长信箱、设立“投诉与建议”信箱。开展校领导与学生座谈等形式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事业发展搭建平台,营造和谐、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三)公开信息的数据统计
2016年度,学校各类省级报刊、电视媒体报道共18次;制作电视节目24期;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170余件;通过校团委、校广播站、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6000余条;编辑《学院简报》、《学工简报》、《督导简报》共计56期,通过OA办公平台主动公开校务信息165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700余件。其中,涉及教学、管理、科研等制度建设的信息14条,涉及机构成立或变动的信息12条,涉及人事任免的信息8条,涉及评优表彰的信息6条,涉及学籍异动的信息2条,涉及学生违纪处分的信息0条,涉及教学改革与职称评定的信息4条,党建工作信息121条;送电子显示屏1700余条,发放制度类学习资料58次,处理“投诉建议信箱”信息 3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本年度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情况
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校的核心机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优化,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极大拥护,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评议良好,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起到了重要推手作用。此外,学校还通过“两学一做”,深入师生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和办结教职工的诉求0条。
五、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年度信息公开没有引起举报、投诉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1、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不断推进重要领域、重要人事信息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做好宣传和解读,加强与学校教职工和社会交流和互动。
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年度,我校进一步补充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3、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学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申报流程,申请规范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的专门责任人,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事系统建设,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保障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井然有序和协调高效。
4、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强化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6年度,我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统筹规划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自我评价和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我校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3、保障校园舆情畅通与稳定和谐。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合理疏导和畅通校园舆情,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特别事项。